【新唐人亞太台2010年8月27日訊】立委羅淑蕾今天(27號)爆料,指控桃園機場航警局長期透過警友會,以「獎勵績優航警出國旅遊」的名義,要求航空公司提供免費國際航線機票,有變相A機票的嫌疑,航警局回應,從今年起將不再辦理。
看看這張公文,上面清楚寫著:擬請中華、復興、華信、立榮四家航空公司贊助國際航點機票。
這是警友會辦理績優員警國外旅遊活動發給航空公司的公文,有沒有變相A機票之嫌?立委羅淑蕾和航警局長各執一詞。
航警局長 刁建生:「這個公文是真的,但不是我們航警局(發文)」
立委 羅淑蕾:「那這個(機票)要來是要給誰的?(官員:他每年要辦給…)我問你,警友會這些機票是要給誰?(官員:警友會成立是不是要幫助全體警察同仁?當然是..)這些機票要來是不是要給你們(航警)?(官員:當然是按照這個制度挑選出績優名單把它送出去啊)公務人員依法收受饋贈,你說來接受警友會的饋贈,你是根據哪條法律?」
羅淑蕾指出,航警局長期以警友會名義向航空公司索取機票,分四梯次、每梯次16張,共256張的國際航線機票。連團費也是由警友會贊助,礙於職權關係,他們只能配合。
立委 羅淑蕾:「很多地方的警察局,他們要出國去旅遊,都是編列預算送立法院審核,按照合法的程序去申請,你們可以用這種方式去跟民間要嗎?」
航警局長解釋,過去警友會的正副主委都是由航空公司負責人擔任,是航空公司願意主動提供淡季機票給績優航警出國旅遊。如果外界認為有違反利益迴避之嫌,今年起就停止辦理。
航警局長 刁建民:「委員這樣講之後,我們同仁另類思考覺得不要反而更好,(羅:我再提醒你,公務人員收受任何饋贈一定要依法有據)是是…那我們就不辦了」
羅淑蕾指出,公務人員收受饋贈必須於法有據,且設定金額上限,航警局以此方式犒賞績優員警,有無違反「貪污治罪條例」,檢調單位應主動調查偵辦。
新唐人亞太電視 陳進交 張明筑 台灣台北報導